(1) 购房补贴、租房补贴。
985、211“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5万元的购房补贴,或为期3年每年6000元补贴。
(2) 回(留)禾求职补贴。
嘉兴户籍毕业5年以内或嘉兴高校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进入嘉兴市“八大千亿”产业的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个人3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的全额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3) 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个人每年3000元的就业补贴。在毕业年度到村(社区)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参照实行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政策。高校毕业生在毕业5年内到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个人每年1万元的就业补贴。以上补贴期限均不超过3年。
(4) 临时生活补贴。
回原籍应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到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的,参照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的,参照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给予临时生活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
(5) 住房公积金。
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人才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
南湖区疫情期间就业政策
(1) 一次性聘用补贴
对新来南湖就业创业、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的人才,按本科1万元/人、硕士2.5万元/人、博士4万元/人给予补贴。
(2)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
对首次来南湖就业,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南湖区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的员工,给予每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1000元。
(3) 自助交通补贴
对企业新引进的高校毕业生,自行来南湖区入职的,按照江浙沪地区(嘉兴市外)500元/人、华东地区(除江浙沪地区外)1000元/人、国内其他地区2000元/人、国(境)外最高5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交通补贴。
(4) 工资外津贴
对新来南湖就业创业、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的人才,给予硕士工资外津贴600元/月;博士、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1000元/月;经认定的市级以上高端人才最高可享受2000元/月。最长补助期限3年。
(5) 购房(安家)补贴
对新来南湖就业创业、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的人才,给予985、211、“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购房补贴5万元;硕士、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购房补贴15万元/人;博士、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35万元/人;经认定的市级以上高端人才最高可享受100万/人;对海归博士再给予一次性6万元的安家补贴。
(6) 公积金贷款提额
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本科人才最高贷款额度45万元;硕士、高级技师及副高职称以上人才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经认定的市级以上高端人才最高贷款额度90万元。
(7) 租房补贴
对新来南湖就业创业、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的人才,985、211、“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为期3年每年0.6万元的补贴;硕士、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给予为期3年每年1.2万元的补贴;博士、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给予为期10年每年3万元的补贴;经认定的市级以上高端人才最高给予为期10年每年10万元补贴。
(8) 线上面试补助
对企业通过嘉兴云聘平台线上精准配对面试人才的,经认定,分别按本科600元/人、硕士1000元/人、博士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每家企业不超过1万元。
(9) 用房租金减免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企业,免收2个月房租;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3个月50%左右的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10) 人才公寓租金减免
对因疫情造成人才公寓空置的,按实际情况最高减免2个月房租。
起止时间: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重大公共突发卫生安全事件一级响应结束后3个月内止,本科生来就业给予一次性聘用补贴1万元